
臺灣傳統的喪葬禮儀流程繁複,隨著社會的進步,許多已不合時宜,但是某些儀節確是很有意義,也應保留的。因此,許多人在思考要如何簡化臺灣的傳統喪禮?
當家人不幸身故,家屬基於親情,都會為亡者舉辦一場的喪事。但是,每個家庭經濟狀況不一,觀念不同,信仰不一樣,在喪葬禮儀的做法也有很大的差別。不過,無論喪禮是簡單肅穆,抑或是莊嚴隆重,就臺灣傳統喪葬禮儀而言,有某些喪葬禮儀是必須要,或者是說很難省略者。
喪葬必要流程
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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喪禮儀式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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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法及意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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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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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體安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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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人大都是在醫院死亡,隨後即須移置殯儀館 冰存。部分送回家中者,則需租用冰櫃冰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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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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豎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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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豎靈」即為死者豎立靈位與設立靈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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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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訃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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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人亡故,訃告至親好友此不幸消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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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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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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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體應先沐浴、更衣、化妝後,大殮入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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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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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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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殯儀式或簡單肅穆或莊嚴隆重,一般仍有家 祭、公祭或追思禮拜等奠祭儀式之舉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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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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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化 安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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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葬則是在火化場火化;土葬則在墓地掩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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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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晉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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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人大都行火葬。遺體火化後骨灰以罈貯存, 陳放於靈骨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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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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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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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殯後為亡者之魂帛安置於祖先牌位之側,供 日後祭祀,稱為「安位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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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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慎終追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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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續的百日、對年、三年、合爐及每年清明、 忌日之掃墓祭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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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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喪禮儀式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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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法及意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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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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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體安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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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古禮,人亡後應於大廳打水舖安置遺體,並 依男左女右,頭內腳外安置後擇日入殮。現今 大都是在醫院過世後送到殯儀館冰存,部分送 回家中者,則需租用冰櫃冰存。 親人斷氣死亡,依俗須於門口燒一紙轎(車) 供靈魂乘赴陰間,稱「燒魂轎」。今人多在醫 院過世,一般是在遺軆運回家中或運至殯儀館 後,始焚燒魂轎。也有許多人就不燒魂轎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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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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舉哀 變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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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人亡故,傷心痛哭,並換穿白色或黑色等素 色衣服,謂之「舉哀」、「變服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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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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豎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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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豎靈」即為死者設立靈位。禮俗稱人死後身 體毀壞,靈魂無所依,古禮需以亡者衣物登高 招魂,此為「復」禮,其意與今之「招魂幡」 相似。另立一牌位,給亡魂依附,此即古之設 「重」之禮,即今之「魂帛」或「神主牌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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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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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尾燈 腳尾錢(腳尾紙) 腳尾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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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教謂人死後需赴陰間報到,為讓亡者黃泉路 上一路明亮,故備「腳尾燈」。「腳尾錢」為 亡魂往地府通關過橋之資。又恐亡者挨餓,故 有「腳尾飯」之禮俗。過去均於人死亡後立即 供奉,近年來喪事多在殯儀館舉辦,腳尾燈、 腳尾錢、腳尾飯已省略或於豎靈後始為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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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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誦腳尾經(開魂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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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教誦「度人經」,為引領亡魂到陰間(開魂 路),並有拔度亡魂之意。 佛教則誦「彌陀經」,是期盼亡靈一心專念向 佛,往生淨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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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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帷堂 闔扉 示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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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禮俗,家有喪應半掩門扉(闔扉),以白布 圍水舖(帷堂),並在大門貼白紙示喪(如 「嚴制」、「慈制」或「喪中」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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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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拜飯(奉飯、捧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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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古禮於大殮後,事死如事生,早晚應奉飯。 唯今人遺體大都冰存殯儀館,至出殯前夕或當 天上午才舉行大殮。因此,除少數「打桶」外 ,一般都提前至死亡後翌日即行奉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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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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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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母喪,長子或長孫應親赴母舅家報喪,稱「報 白」。父喪,則應向家族宗長、伯、叔等報喪 。今人大都以電話通知聯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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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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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喪成服 喪服(孝服) 孝章(孝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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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古禮於大殮後,喪家日常生活如吃、穿等都 與平常不同,尤其在穿著上,須依與亡者之關 係改穿喪服(五服制度),行「成服禮」稱 「居喪成服」。今為亡者初著喪服(孝服),是 謂「成服」。而在喪服之外,另有「孝章」或 「孝誌」佩帶於手臂或髮際,稱為「帶孝」, 表示家有喪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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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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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喪協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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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人喪禮概由禮儀社之專業人員負責處理,各 項儀式細節、物品與服務人員,均須協商討論 並議定價錢。此一部分在現代喪禮中極為重要 ,家族成員應共同參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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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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擇日 擇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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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人篤信行事時辰與方位風水之吉凶關乎一 家之興衰,因此喪事各種重要儀節,如入殮、 移柩、發引等均需請人選擇吉日良辰,即「日 課表」。 擇地是選擇埋葬吉地,今人多行火化,火化後 骨灰一般安置在靈骨塔,並依亡者生肖坐向選 擇吉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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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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訃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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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古禮於大殮、成服之後,停靈在堂待葬時, 應遍訃親友。今人大都於出殯日才舉行大殮, 因此於出殯日選定之後,應即印製訃聞,訃告 諸親友。「訃」之意為報喪;「聞」為與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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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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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七(做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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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統喪禮受佛教「輪迴」及「十殿閻王」等說 影響,而有「做七(做旬)」之俗。自死亡之 日起,每七天需祭拜亡魂,直至七七四十九日 止。「做七(做旬)」之俗已有千餘年,是佛教 影響中國喪禮最深遠者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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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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禮堂佈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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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出殯前一日搭棚佈置禮廳,舉行各種出殯奠 祭儀式。今人多於殯儀館租禮廳舉行告別儀式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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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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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事 功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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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去喪俗,葬前要作功德,延請僧道誦經禮懺 ,目的是超渡亡魂,普渡孤魂野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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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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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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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小殮」是為亡者穿衣服,而依禮俗,先要行 「乞水」儀式,為亡者「沐浴」,然後「更衣 (襲)」、「化妝」、「飯含」、「辭生」、「放手尾 錢」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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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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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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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大殮」是為亡者入棺、蓋棺之儀式,即所謂 「入木」。「大殮」後稱「殯」,謂亡者已成賓 客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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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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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柩(轉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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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體入殮後,棺木稱為「柩」。「移柩」是出殯 前,把靈柩移出庭外,或稱「轉柩」,是整個 出殯告別儀式的開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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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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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祭(奠) 公祭(奠) 拈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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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殯前舉行的奠祭儀式,先由子孫、後按與死 者親疏關係之外戚,族人先後奠祭,是為家祭 (奠)。家祭(奠)後由死者朋友拈香奠祭, 今人交遊廣闊,大都於家祭(奠)後行公祭(奠)儀式,由外賓弔唁致祭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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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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瞻仰遺容 封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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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族瞻仰亡者最後遺容後蓋棺,並行「封釘」 禮。父喪由伯、叔封釘;母喪由母舅封釘。 封釘古時隱含有驗屍之意義,謂亡者沒有遭到 配偶或子女之凌虐或陷害而冤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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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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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引 辭客(謝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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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引是引導出發,即出殯之意,把靈柩運送至 墓地埋葬或火化場火化。而喪家在半途停棺辭 謝送葬之親友,稱「辭客(送客)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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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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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化 安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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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葬則是在火化場火化;土葬則在墓地掩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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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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晉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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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人大都行火葬。遺體火化後骨灰以罈貯存, 陳放於靈骨塔。一般晉塔時,除備祭品祭祀亡 者外,也要祭拜土地公(猶如土葬要祭墓,也 要拜后土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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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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返主 安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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葬畢奉神主(魂帛)以歸,即古之所謂「送形 而往,迎精而反」之意,是為「反主」。而為 神主(魂帛)安位祭祀,稱為「安靈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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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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巡山 完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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葬後數日,子孫親至墳前巡視,檢查一切是否 妥當,是為「巡山」。而墳墓建造完成,擇一 吉日到墓地祭拜,稱為完墳」。惟今人多行火 葬,已無巡山、完墳之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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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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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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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死亡後第一百日舉行之祭祀儀式,應舉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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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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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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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死亡後一周年舉行的祭祀儀式,即古喪禮之 「小祥」(兩周年稱「大祥」),應舉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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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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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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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古禮父母之喪要守喪三年(27個月),唯今 人僅於喪滿周年後,擇期舉行「三年」祭祀, 即古之「禫」禮,表示仍遵守「三年之喪」之 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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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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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靈 合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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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三年」之後,表示服喪期滿,喪禮結束,一 切作息恢復平常。擇一吉日把亡者靈位除去 (除靈),神主(魂帛)燒化,亡者名字寫入 祖先牌位,並把些許香灰放入祖先香爐之中, 從此與歷代祖先合祀,稱為「合爐」,即古之 「祔」禮。 「除靈」有於百日後行之者(泉州人),有三 年後始行之者(漳州人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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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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慎終追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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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清明節、忌日掃墓祭拜、追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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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因果報應」與「六道輪迴」是佛教基本觀念。佛家認為人生無常,生死是自然之事。
人的死亡,只是另一輪迴的開始。若能破除虛妄我執,修證菩提,才能了生死,證得涅槃。
然而,凡夫俗子如何能斷滅煩惱惑業而悟道正果?因此淨土法門認為人在臨終前,
若能以真信切願,持念「阿彌陀佛」名號,仰仗阿彌陀佛的本誓願力以橫出三界,
縱有無數惡業,亦能往生西方極樂世界。基於此,今臺灣的佛教徒所以特別注重人在臨終時的處理。
項目 |
喪禮儀式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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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法及意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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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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臨終助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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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教認為,一切的生與死都是因緣。所以當親 人臨終時,毋須哀傷痛哭。且在臨終時,神識 將離開肉體,是很痛苦的。因此,在臨終時候 應保持安靜,不哭泣或拉扯臨終者,讓臨終者 無掛礙,平靜離開人世。 佛教認為,人的死亡,是另一輪迴的開始,且 是「隨念往生」。因此臨終當下的心念很重要, 若是一心向佛,自是得以往生佛國靜土。助念 就是幫助往生者堅定信念,在親人氣絕,神識 尚未離去的8-12小時內,家屬應虔敬助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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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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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體安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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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人過世後,親人在旁助念,並靜置8-12小時 後,待遺體冰冷時再移至殯儀館或自宅廳堂安 置(入殮或冰存)。 佛教沒有陰間觀念,故無「燒魂轎」、「腳尾飯」 或「腳尾燈」,也不誦「腳尾經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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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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豎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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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豎靈」即為死者設立靈位。佛教雖不認為人 死後有「三魂七魄」或須以「招魂幡」招其亡 魂。但對於中國傳統喪葬觀念,仍以「世間法」 來看待,並為亡者立一「魂帛」(牌位、靈位)。 唯佛教不認同陰間一事,因此沒有燒銀紙情形 ,也無早晚拜飯,而僅以鮮花素果供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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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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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七與法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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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教認為人死後的靈識是在「中陰身」階段, 會在七七四十九天內轉世輪迴。因此在中國傳 統佛教葬儀裡,「做七」和「法會」是大事,都 是幫助亡者消業積德。 唯現今「助念」做法興盛,認為「助念」就是 法會佛事,毋須再設壇舉辦法會。因此大都是 在守喪期間,早晚誦經。或延請法師引領誦念 佛經,而不一定要舉行「做七」或「法會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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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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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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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教雖認為人死後的遺體只是「臭皮囊」,但是 仍是以恭敬心對待。 遺體在沐浴、更衣、化妝後移置棺木入殮,但 沒有五層或七層壽衣問題。棺內也不放一般傳 統的「隨身庫」或「過山褲」等棺內物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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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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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殯與告別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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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教在遺體出殯前仍舉行的奠祭儀式,與傳統 喪禮相同,先由子孫,後按與死者親疏關係之 宗親、姻親先後奠祭,是為家祭(奠)。 家祭(奠)後由死者朋友、賓客拈香弔祭,是 為公祭(奠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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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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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化 安葬 晉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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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葬習俗是佛教傳入中土,並於宋代普遍被民 眾接受。其後雖有減少,但今日在臺灣已有近 九成的民眾死亡後,遺體是採用火化。 火葬則是在火化場火化;土葬則在墓地掩埋。 今人大都行火葬。遺體火化後骨灰以罈貯存, 陳放於靈骨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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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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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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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教認為人死後49天內即轉世輪迴,因此毋須 有「安靈」祭拜做法。唯對於中國傳統喪葬禮 俗的安靈,以及家屬與亡者的情感寄託,而仍 有與傳統喪禮相同的安靈與祭祀做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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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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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日 對年 三年 合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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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教把傳統的「百日」、「對年」、「三年」和「合 爐」做法,認為只是親人死亡的重要日期,仍 是與傳統喪禮相同,有祭祀和誦經儀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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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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慎終追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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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清明節、忌日掃墓祭拜、追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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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教追求長生久視,透過形神雙修,或進一步的性命雙修,而
與天地共長久。道教認為人的死亡,是魂飛魄散,精去神竭的結果。
應透過煉度薦亡,超度亡魂,還陰魂於體魄以獲新生。
項目 |
喪禮儀式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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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法及意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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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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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體安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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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人過世後應移至殯儀館或自宅廳堂安置,部 分有在親人斷氣後,隨即為亡者「燒魂轎」以 乘赴陰間之習俗。 今人於遺體安置後,俟子女家屬瞻仰後移入冰 櫃冰存,或即「打桶」入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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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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豎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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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豎靈」即為死者設立靈位。道教認為人死後 三魂七魄散去,須以「招魂幡」招其亡魂,並 立一「魂帛」給亡魂依附(牌位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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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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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尾燈 腳尾錢(腳尾紙) 腳尾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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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教謂人死後需赴陰間報到,為讓亡者黃泉路 上一路明亮,故備「腳尾燈」。「腳尾錢」為 亡魂往地府通關過橋之資。又恐亡者挨餓,故 有「腳尾飯」之禮俗。過去均於人死亡後立即 供奉,近年來喪事多在殯儀館舉辦,腳尾燈、 腳尾錢、腳尾飯已省略或於豎靈後始為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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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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誦腳尾經(開魂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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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教誦「度人經」,其意為引領亡魂到陰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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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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擇日 擇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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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教重視陰陽五行及沖剋,因此喪事各種重要 儀節,如入殮、移柩、發引等均需選擇吉日良 辰,書於「日課表」,載明各儀節時辰及沖剋生 肖,張貼於靈堂壁上。 擇地是選擇埋葬吉地,今人多行火化,火化後 骨灰一般安置在靈骨塔,並依亡者生肖坐向選 擇吉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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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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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七(做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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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教以為人有七魄,斷氣之後,每七日散去一 魄,七七四十九日七魄散盡,魂魄各歸根復命。 而在每七日魄散時候,藉道法煉鑄其形魄,不 使散去的魄飄泊無依。 又道教受佛教「輪迴」及「閻羅地獄」影響, 並加入其原有之「陰曹地府」信仰,而有「地 府十王」及「十八地獄」說法,並發展出「做 七(做旬)」之儀節。其儀式與做法與臺灣傳統 喪禮之「做七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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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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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事 功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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功德法事是恭請三清(上清、太清、玉清)祖 師做主,喚請亡魂至壇前,為他課誦「冥王經」 、「慈悲滅罪水懺」等經懺,並透過「走赦」儀 節,再以「給牒」、「過橋」方式,以示亡魂已 被超拔度化,不會沈淪地獄之中。 法事功德的目的是超渡亡魂,同時也普渡孤魂 野鬼,一般於出殯前一天延請道士設壇舉辦。 道教相當注重功德法會,認為唯有透過誦經禮 懺,才能拔渡亡魂升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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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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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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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體沐浴、更衣、化妝後移置棺木內稱為「入 殮」,或稱「入木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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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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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祭(奠) 公祭(奠) 拈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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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殯前舉行的奠祭儀式,先由子孫,後按與死 者親疏關係之宗親、姻親先後奠祭,是為家祭 (奠)。家祭(奠)後由死者朋友拈香奠祭, 今人交遊廣闊,大都於家祭(奠)後行公祭(奠) 儀式,由外賓弔唁致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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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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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化 安葬 晉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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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葬則是在火化場火化;土葬則在墓地掩埋。 今人大都行火葬。遺體火化後骨灰以罈貯存, 陳放於靈骨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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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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返主 安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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葬畢奉神主(魂帛)以歸,稱為「反主」。而 為神主(魂帛)安位祭祀,稱為「安靈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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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日 對年 三年 除靈 合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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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人亡故後第100天、周年都須祭祀,周年後 再擇一吉日舉行三年祭祀和合爐儀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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慎終追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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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清明節、忌日掃墓祭拜、追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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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教對於人的死亡,認為只是靈魂回到天上,安息在主的懷抱裡。他們相信這一切都是上帝美好旨意的安排,未來大家都會在上帝那裡相聚,且永遠同在。所以基督教沒有招魂或引魂儀式,沒有魂帛牌位,沒有靈位靈堂,也沒有燒香祭拜或誦經法會等問題。因此基督教的喪禮相對其他宗教,就簡約許多。所有喪葬後事,除了對遺體的尊重外,並沒有很多的儀節或忌諱。
項目 |
喪禮儀式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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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法及意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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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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臨終祝禱(禱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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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教於親人臨終時,都要請牧師或長老到場 主持祝禱(禱告),堅定臨終者的信仰,並祈 求神的帶領,卸下身心重擔,平靜、安祥地回 歸天上,安息在主的懷裡。 基督教認為人死亡後,就會上天堂,回到主的 懷抱,雖說傷心不捨,卻是喜樂之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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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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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體安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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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教在親人過世後,並沒有許多儀節和禁忌 。遺體在移至殯儀館或自宅後安置(冰存)。 基督教沒有陰間觀念,故無「燒魂轎」、「腳尾 飯」或「腳尾燈」,也不誦「腳尾經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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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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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靈堂(追思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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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教沒有焚香或祭拜,因此沒有魂帛牌位或 香案靈桌的設置。也無靈堂的設置。但部分基 督教徒仍依習俗,在家中或殯儀館設立靈堂, 供親友弔唁追思。惟若有設靈堂,則只有鮮花 、像片、聖經和十字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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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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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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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體在沐浴、更衣、化妝後入殮。 基督教也沒有臺灣傳統五層或七層壽衣問題, 棺內只放聖經而無其他傳統的「隨身庫」等棺 內物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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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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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息(追思)禮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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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教在出殯當天由牧師主持安息禮拜,主要 是唱聖詩、祈禱、讀經和證道,最後在親友的 追思與致哀後出殯,儀式簡單肅穆。 現今許多基督教徒改採遺體先行火化,後再捧 骨灰到教會舉行追思禮拜者。 基督徒們認為,每一天都是上帝賜給的美好日 子。所以入殮、安息禮拜或埋葬日期都毋須擇 日,只要親友們方便參加就可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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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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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化 安葬 進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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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教對遺體的埋葬方式,隨時代和環境影 響,已普遍採用火化。 遺體火化後骨灰以罈貯存,陳放於靈骨塔(安 放禮拜)。 部分採用土葬者,則一樣埋葬築墳(安葬禮拜)。 無論骨灰罈進塔或是土葬築墳,基督教毋須祭 拜或舉行宗教儀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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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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慎終追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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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教沒有返主或安靈,對於百日、周年或三 年,雖然沒有祭祀儀式,但有部分基督教徒會 舉行「家庭禮拜」來追思或紀念亡者。 清明節或忌日仍有依俗掃墓追思(僅以鮮花到 墓園或塔位前追思,而無任何祭品或祭拜儀 式)或舉行「家庭禮拜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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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主教認為生命是永恆的存在,人的死亡其實是永生的開始。只要相信主,相信耶穌,必定能獲得救贖,進入光明、喜樂的天堂。 天主教認為人的生命來自天主。當人死亡後,他的靈魂就會飛升天國,回到主的懷抱。而人的靈魂有永生的種子,將來自會萌芽重生(所以天主教基本上是採用土葬,惟現今已容許教徒火葬)。
天主教於明朝時即有利瑪竇等傳教士來中國傳教。為讓中國人接受天主教,在喪葬禮儀方面,天主教有許多妥協的做法,如魂帛牌位和燒香祭拜等。因此,天主教在臺灣的喪禮流程與臺灣傳統的喪禮流程相似,只是儀式內容和意義不同罷了。
項目 |
喪禮儀式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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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法及意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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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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臨終敷油 臨終祝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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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主教教友在臨終彌留時候,會由神父行「敷 油」禮,表示藉由天主的恩賜,解除臨終者在 世時所犯之一切的過錯。 另外,天主教有「臨終祝禱」,由神父帶領臨終 者與家屬祝禱,讚美天主,並堅定獲得救贖的 信念(與佛教「助念」相似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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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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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體安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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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人過世後,遺體移至殯儀館或自宅廳堂安置 ,家屬在旁陪伴並禱告。待遺體冰冷後,再行 入殮或冰存。 天主教沒有陰間觀念,故無「燒魂轎」、「腳尾 飯」或「腳尾燈」,也不誦「腳尾經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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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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豎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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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天主教認為人死後,「靈」即回到主懷,並 無需設魂帛供靈依附。惟天主教東傳,仍依中 土習俗,而有「豎靈」及「牌位」之做法。 另外,天主教也比照中國人習俗,有燒香祭拜 亡者的做法,因此靈堂、靈桌、牌位和香爐也 都是有的。但沒有招魂幡,也不燒紙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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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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禱告 獻彌撒 做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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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主教在「停靈」期間,是以禱告或獻彌撒的 形式來追思和祈求天主的降福。親戚和教友們 聚集在亡者靈前唱聖歌和禱告,誦念「天主經 」、「聖母經」和「聖三榮經」後誦讀「玫瑰經 」和「慈悲串經」。 由於習俗的影響,部分天主教徒仍有舉行「做 七」儀式,只是誦讀的經文不同而已。不過, 天主教並無和道教或佛教類似的功勞法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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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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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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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體在沐浴、更衣、化妝後,由神父主持祈福 、獻香、灑聖水後移置棺木入殮。天主教並沒 有臺灣傳統五層或七層壽衣問題。部分教友棺 內放置聖經,但無傳統「隨身庫」等棺內物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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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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殯葬彌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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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主教的喪禮在出殯前一天晚上,有「禱告」 和「守夜」的儀式。出殯當天則由神父主持, 舉行「殯葬彌撒」。彌撒儀式後再行家祭與公 祭(捻香),然後大殮蓋棺,封釘啟靈出殯。 流程與臺灣傳統喪禮相類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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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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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化 安葬 晉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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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主教原是不主張火葬,但是東傳的天主教徒 卻是較早接受現代火化觀念,目前大都採用火 化儀式。遺體火化後骨灰也以罈貯存,陳放於 靈骨塔。 部分採用土葬者,則一樣埋葬築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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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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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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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主教和臺灣傳統喪禮一樣,出殯後返主安靈 ,設立靈位追思、祭祀與誦經祈禱,直至三年 除靈。惟今許多人家裡不祀奉祖先牌位,而於 出殯後,即把魂帛焚化,不再行返主安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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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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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日 對年 三年 除靈 合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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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主教對傳統的「百日」、「對年」和「三年」 的祭祀,仍可以隨習俗舉行,只是做法上是以 追思、祈禱和誦讀經文或獻彌撒方式進行。 天主教允許祭拜祖先,若家中有奉祀祖先牌位 者,於「三年」後也行「除靈」、「合爐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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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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慎終追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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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清明節、忌日掃墓祭拜、追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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伊斯蘭教又稱回教,信徒稱「穆斯林」,是於唐高宗時傳入中國。伊斯蘭教認為「安拉」是創造宇宙萬物的唯一真主,他們相信死後的復活和審判。人在世間的所作所為,到了後世都會受到真主的最後審判。好人進入天國,壞人打入火獄。
伊斯蘭教講求厚養薄葬。無論生前是貧窮或富有,社會地位的高或低,穆斯林死後都是以白棉布裹屍,於三日內下葬。他們採用土葬,但不用棺木,沒有任何陪葬品,喪禮簡單隆重。
項目 |
喪禮儀式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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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法及意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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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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臨終提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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伊斯蘭教認為人的死亡,就是回到真主那裡, 所以穆斯林去世稱為「歸真」。 穆斯林在親人臨終時,要讓臨終者頭在北,腳 朝南而面向西方,並提醒誦念「清真言」以記 想真主,堅定「萬物非主,惟有真主」信念。 親人歸真後,要為他褪去衣服,瞑其目,合其 口,理其髭鬚,順其手足,再蓋上乾淨白布, 並為他祈禱。 穆斯林的祈禱並不是祈求故去的親人庇佑活著 的人(臺灣傳統喪禮即是祈求故去的親人庇佑 活著的家人或親友),而是祈求真主對故去的人 慈悲與饒恕,並祈求真主賜福給他的後代子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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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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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死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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伊斯蘭教要求速葬,故有「早上歸真,下午出 殯」的說法。一般穆斯林歸真後,三天內就會 完成殮屍埋葬。因此,親人歸真,家屬會立即 通知親人好友奔喪、弔喪。若有趕不及者,雖 是子女至親,也不等待。 不過,伊斯蘭教禁止下跪報喪(如臺灣傳統喪 禮中的「報白」),並且不能大聲號啕大哭(但 不禁止哭泣)。 伊斯蘭教的喪禮沒有臺灣傳統的孝服,家屬或 親友穿著素衣潔服治喪或弔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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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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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體洗淨 殮 安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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穆斯林歸真後,遺體移至清真寺或家裡,安置 於「水板」(沐浴遺體的板子)上,並舉行「大 小淨」。 「大小淨」即為遺體沐浴洗淨,先「小淨」(洗 髮、臉、手、腳)後再「大淨」(洗全身)。遺 體洗淨後,以「可番」(白棉布或白麻布之殮服) 包裹。 男子用三件「可番」(大可番、小可番及襯衣), 女子用五件「可番」(大可番、小可番、襯衣、 裹胸及頭蓋)。 遺體洗淨,包裹殮服後,仍安置於「水板」上 ,並罩上「匣罩」(方形木匣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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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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殯禮(站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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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洗」、「穿」、「站」、「埋」是穆斯林歸真後, 親人必須辦理的四項工作。「洗」是為遺體沐浴 洗淨(大小淨)。「穿」是為遺體包裹殮服(可 番),而「站」則是行「站禮」。「站禮」猶如臺 灣傳統喪禮的告別奠禮,是穆斯林為故去的親 人向真主祈求赦免罪過的站禱。 伊斯蘭教的殯禮(站禮),一般在清真寺或家裡 舉行,由「伊瑪目」(地方長官、教主或喪主) 主持,帶領親友站在遺體胸前旁,面對西方祈 禱。眾人隨「伊瑪目」站立,「舉意」(心中立 意),抬手,讚美主,讚美聖,並祈求真主饒恕 亡者的一切罪過。 伊斯蘭教認為真主是惟一的主,因此穆斯林不 祭拜亡者或對亡者鞠躬行禮,也沒有魂帛牌位 或香案靈桌的設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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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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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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伊斯蘭教教法規定要速埋簡葬,葬不擇日。穆 斯林歸真後,儘快把遺體下葬是大原則。一般 都要在三天內下葬(婦女不得送葬)。 伊斯蘭教都採土葬,且不用棺槨,遺體直接放 置壙中(壙坑南北向),頭在北,腳朝南,面向 西,解開束帶後以土掩埋。伊斯蘭教認為,人 死後重歸土裡,是回歸自然最好的方法。 穆斯林埋葬不用陪葬物品,墳墓不封(築土堆) ,但不禁止豎石或立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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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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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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伊斯蘭教於葬後第七日、四十日、百日、周年 、三年及忌日,都會到亡者墓前「游墳」,追悼 亡者,並為亡者祈求真主的饒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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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佩帶孝誌,一般以亡者之性別,依男左女右佩帶。
2. 服(守)喪期間,應穿著素色衣服,如白色、黑色或灰色。
3. 依傳統習俗,為父母、祖父母等長輩服喪,在出殯前不剪(燙)髮,不刮鬍鬚,不擦粉,不塗口紅(另有部分地方習俗,父母或祖父母喪,孝子女或孝子孫須剪髮者)。
4. 服喪期間或佩帶孝誌,不進寺廟,不祭拜神明菩薩,也不進其他親友家裡(俗謂有穢氣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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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為避免不必要困擾,孝子女外出時,得把孝誌暫時放置亡者靈位旁或靈桌上(俗稱「寄孝」)。
6. 有親友親至靈堂弔唁,應由孝眷點香後遞交親友上香。祭拜時應向亡者秉報上香者姓名身分。親友上香畢,應恭敬接香並插香爐中後向來祭拜之親友答禮致謝。
7. 事死如事生,停靈期間應早晚拜飯。早上天亮後,應先端一臉盆水供亡者梳洗後再供早飯。傍晚則於太陽下山前供晚飯,並於供飯後再端一臉盆水供亡者梳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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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靈桌應保持潔淨,靈前水果應每天更換,鮮花則適時更新。
9. 年節祭拜亡靈,應提前一天(如中秋節祭拜,應於農曆8月14日舉行)。
10. 遺體安置自宅(停靈家中),應24小時日夜守孝,直至出殯。並應避免貓狗躍過遺體或棺木(傳統喪葬禁忌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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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 搭蓋告別式場或出殯時佔用道路,應事先向轄區派出所申請核准。
12. 出殯後,靈位設於祖先牌位左方(面向牌位)。農曆初一、十五仍應拜飯,直至三年合爐。
13. 百日、對年祭祀一般於滿百日、周年當天舉行。三年則於對年後擇一吉日舉行,並另擇一吉日合爐。對年、三年和合爐有同一天舉行,有分兩天舉行,也有分三天舉行者,應視月令、年令、牌位座向而定。
14. 遇有閏年,對年祭祀仍以滿十二月為準(俗稱亡靈無閏月)。
15. 舊俗新墳應連續三年祭拜,第1年於清明前,第2年於清明當天,第3年於清明後。而今人雖是火化進塔,亦比照新墳連續三年祭拜。
16. 一年期間,家中有二人先後不幸過世,一般會有「祭煞」或「祭三喪」的儀式(意謂不會再有第三個不幸)。
17. 停靈期間或出殯告別式當天,親友前來捻香祭拜。辭送時,彼此不說「再見」(因為這種傷心不幸的事,彼此都不想再發生),而是以「請保重!」或「您慢走!」來表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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